成都市电子商务企业协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

作者:admin 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17-12-29 14:39:42 点击:1152

一、总则
为了有效的对本协会秘书处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,同时为了维护本协会秘书处人事档案资料的完整、防止档案资料损坏,便于高效、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二、职责
行政人事部负责收集、鉴别、整理、保管人事档案,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及全完整、保密和使用方便。

三、档案材料
员工入职登记表、学历学位证书、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员工入职过程中的所有记录材料,及员工自进入协会开始个人岗位发生变化、奖惩记录等可以记录员工在协会秘书处内部发展轨迹的材料。

四、人事档案管理规定
4.1员工入职档案按编号实行统一管理,编号确定后,不得随意更改。
4.2员工入职档案按每人一个档案袋整理。
4.3当在职员工的基本资料有变(如学历变动、个人技术职称等),应及时将有关资料复印交予人力资源部归档,原件当场查验。
4.4调动和录用进入协会的员工,应在办理手续前查阅档案,在其报道一个月内立档。
4.5离职员工档案每月清查,另外存档,档案保存原则上五年后(一届)方可销毁,秘书长档案需保存十年以上。档案销毁须经协会理事会批准后方可销毁。
4.6协会各职能部门或员工需要借阅档案时,需经过秘书长同意后方可提供,借阅者必须对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。

4.7档案借阅原则上应当天归还,借阅档案人员要保证档案的完整清洁,不得涂改、用笔划、撕毁等,并对档案信息严格保密。


五、附则

1、本制度的拟定和修改由行政人事部负责。

2、本制度解释权属协会秘书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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