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admin 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18-03-07 17:43:21 点击:704
为加强协会项目支出的管理,规范项目支出的预算、合同签订、付款等环节的审批流程,特制订项目支出管理办法。
1、项目支出,指协会承做的合同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,与项目直接相关的人工、材料、设备等各项项目成本支出。
2、项目支出必须做到“先有预算,再有支出”原则。即在项目开工前,项目负责人必须对项目涉及的各项开支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协议、合同以及补充协议等制定完整的支出预算,并根据管理流程,经项目负责人审核、秘书长审批后报财务部备案。未经审批的预算,不得进行采购。
3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,如项目实际支出与预算出现较大差异的,应查找原因,及时修订预算,并就修改事项进行审批。对于预算中未包括的支出项目,应及时补充预算,并就补充预算事项进行审批。
4、项目部应就预算价格、预算支出项目进行审核。
5、项目支出实际发生前,必须先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(合同)或分包协议,并履行协会合同审批流程。
6、对外采购、劳务分包的价格必须为含税价格;供应商应提供合法票据。
7、财务部对于项目支出付款应根据经审批后的预算、采购协议(合同)进行,付款方与协议(合同)签约方、发票开具方应保持一致。
8、对于大额劳务支出,应与对方签订劳务分包协议,并取得合法劳务发票。对于零散的劳务支出,应按照用工用途进行预算审核,具体处理方式,根据实际情况报秘书长审批后实施。
9、项目支出审批流程:
(1)负责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发起申请;
(2)财务部核实项目情况及费用支出是否合理;
(3)项目负责人向秘书长汇报项目情况及资金使用合理性。
(4)经秘书长同意后,由财务部负责资金支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