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商务委关于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、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申报工作政策解读会的通知

作者:admin 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17-11-02 11:06:00 点击:3016

市商务委将于11月14日召开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、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申报解读会,具体安排如下:

(1)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解读会,时间:11月14日(下周二)14点30分;地点:成都市蜀锦路68号市政府第四办公区A107会议室;

(2)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申报解读会,时间:11月15日(下周三)14点30分;地点: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创客广场7楼空中花园平台多功能会议中心龙泉厅;

为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创新发展,培育电子商务产业生态圈,市商务委决定开展成都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、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申报认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申报条件

(一)工商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须在我市的电子商务企业;

(二)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行业规范,企业须无违法、违规、失信等不良记录;

(三)非经营性网站(平台)须取得ICP 备案证(号),经营性网站(平台)须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,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,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;

(四)申报成都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,还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:

1. 企业注册、平台上线及ICP 备案证(号)取得时间均须满2 年;

2. 平台须具有专业运营团队,须具备金融、人才、技术、物流仓储、营销推广、行业咨询及培训、品牌及标准化,以及财务、法务、公共关系等10 项服务功能;

3. 平台服务对象须达到50 家(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对象为入园的电子商务企业,且不得低于20 家),服务水平较高、服务对象满意度及经济社会效益较好。

(五)申报成都市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,还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:

1. 企业注册、平台上线、项目运行及ICP 备案证(号)取得时间均须满1 年;

2.企业拥有优秀的创新管理团队,有创新投入及资金来源;

3. 项目具有良好的商业模式,创新性、示范性、可行性较好,在所属领域具有较强的革新性和突破性,在业务规模、市场份额等方面具有高成长性,在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和提升民生服务水平方面效果明显。


二、申报材料

《成都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、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申报材料》。


三、工作流程

(一)各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区(市)县商务主管部门;

(二)各区(市)县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,并将初审合格的企业申报材料(一式五份,含电子档)和书面推荐报告报送至市商务委;

(三)市商务委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,并根据需要组织实地核查;

(四)市商务委根据专家评审结果,对拟认定的企业进行公示,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进行公布,并将其纳入成都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库、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库。


四、申报时间

(一)企业申报时间:截止2017 年12 月4 日;

(二)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时间:截止2017 年12 月8 日。


五、有关事项

(一)原则上每年度开展一次申报评审认定作,具体时间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;

(二)每年度评审认定的平台及企业纳入成都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库、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库;

(三)对入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,按照进退出机制,对经营不善、发生违法违规失信行为、不按要求和时限报送经营数据及年度经营报告等情况的企业,淘汰出库且3 年内不得再次申报。


六、联系方式

成都市商务委电子商务处:周雄超

联系电话:02861889452


成都市电子商务企业协会:王晓燕

联系电话:17323087732




咨询电话:
028-852870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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